炽热的阳光充盈着大地,微风拂过树梢,带来滚滚热浪,让人想不到的是,现在已经是九月的傍晚。
宋亚轩穿着一件淡黄色衬衣,黑色西短裤,脚上是双白色运动鞋,倚靠在墙边。
阳光穿透树叶洒在他脸上,留下了无尽的美好。
林屿歌“来啦来啦!”
宁静的树下传来一句清脆的女声。
林屿歌穿着一身姜黄色的碎花长裙,一头乌黑的长发随意披在两肩。
白色的矮跟凉鞋,随着她的跑动发出好听的“哒哒”声。
林屿歌白皙的手上握着两个冰淇淋,脸上是灿烂的笑容。
林屿歌“草莓还是巧克力?”
她温柔的问道。
宋亚轩“草莓的。”
宋亚轩接过林屿歌手上的冰淇淋。
其实他更喜欢巧克力,但他知道,林屿歌最喜欢的就是巧克力。
所以这么多年来,他从未拒绝过林屿歌的草莓味冰淇淋。
而且据他所知,林屿歌被经纪人要求控甜很久了。这小丫头不止一次地在他面前吐槽,吃不到巧克力有多难受。
只要能让她开心就好啦。宋亚轩想。
林屿歌扯住了宋亚轩的衣角,往一旁树荫下的长椅走去。
林屿歌“宋亚轩,最近我们会一起录音综哦,我要去当飞行嘉宾。”
宋亚轩和林屿歌都是歌手,但是公司不同。
而林屿歌所说的音综,是宋亚轩的常驻综艺。
宋亚轩“听说了,好像还会有合作舞台,开心吗?”
宋亚轩宠溺地摸了摸林屿歌的脑袋。
林屿歌缩了缩脖子,笑着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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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吹过的风还是很烫,但又柔和了几分。
天边染上了橘黄色的晚霞,浪漫无比。
过往的行人都很悠闲,一只老狗趴在林屿歌刚刚去过的小卖部的门前。
这里是林屿歌和宋亚轩小时候住的地方——广州的一个小镇,月牙镇。
这里没有讨人厌的狗仔和私生,不会有人乱拍乱跟。村里少了些进城打拼的年轻人,只有一些和蔼的老人和可爱的小孩。
所有人都很悠闲,无限美好的慢节奏,充斥着整个小镇。
在这里,他们可以做自己。不用担心公司立的人设,尽情的把最真实的一面给对方。
林屿歌“啊…要是可以一直待在这儿就好了。”
林屿歌有些丧丧地说道。
她手上的冰淇淋还没吃完,就抵挡不住小镇的热情,率先融化了。
宋亚轩拿出了口袋的纸巾,接过沾了林屿歌一手的冰淇淋。
宋亚轩“别吃了,擦擦手。”
宋亚轩递给林屿歌纸巾。
等林屿歌擦完手之后,接过废纸,走向了一旁的垃圾桶。
林屿歌跟了上去。
林屿歌“宋亚轩,”
林屿歌“我们去游戏厅玩《拳皇》吧!”
宋亚轩有些微愣。
那是他们小时候经常一起玩的街机游戏。
他笑了笑,水瓶座的思维还真是跳脱。
见宋亚轩迟迟不说话,林屿歌拉起他的手就跑了起来。
宋亚轩“!”
宋亚轩毫无防备的就被林屿歌拉走了。
微风拂过她的发丝,飘动在空中。宋亚轩可以清晰的闻到,那独属于林屿歌的香味。
他望向林屿歌牵住他的手。
其实,宋亚轩已经暗恋林屿歌好多年了。
他又望向林屿歌的背影。
林屿歌,我今天,好像更喜欢你了。
林屿歌“啊啊!为什么关门了呀!”
一路狂奔到记忆中的游戏厅,才发现它早已经关闭。
林屿歌沮丧地站在生锈的铁门前,微微抬起头。
游戏厅的招牌早已破烂不堪,留下几颗落灰的彩灯珠,似乎诉说着它曾经的辉煌。
宋亚轩牵起林屿歌垂下的手,与她对视。
宋亚轩“林屿歌,我们在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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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这篇是我初二刚粉上宋亚轩时写的文。那时候我特别喜欢环境描写。
人文笔比较青涩,我只大概改了一点点。
人望大家喜欢~
人看来这本书只能变成短篇合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