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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黄的笔记本

灵月:血雨腥风

看她削苹果的手势,就知道她不常干这个,一个富家大小姐,平时怎么可能自己削苹果。

看着不断渗出的血液,我心疼坏了,赶忙按下了床头的呼叫器,可呼叫器响了几声,也没有人接听,于是我把被子裹在身上,冲到病房外面,大声呼喊护士。

一个小护士跑了过来,是之前负责给我上药的那个,看到她,我多少有些尴尬。

“怎么了,怎么了?”

“快,有人受伤了。”

我又裹着被子回到病房,小护士跟着进来,看只是割破了手指,于是对我使了个鄙视的眼神。她从抽屉里拿出棉签和碘伏,开始处理伤口。

简单的包扎后,血已经止住了。

秦璐拍拍我的肩膀,说道,

“以后,别这么激动,一点小伤而已。”

她说着把基本削好的苹果递给了我,苹果上还沾着一些血迹。

我拿起小刀,想把血迹削了,

“怎么,嫌脏啊?”

看秦璐这么问,我也没再说什么,咬了口苹果,连同血迹一起吃了下去。

口中出现了一股酸甜,略带着血腥味,只是这感觉总觉得是怪怪的。

“如果…如果有一天,我被人绑架了,你会去救我吗?”

“当然会去了,还会带着千军万马去。”

我又咬了一口苹果,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问这样的问题。

“如果有一天,我和白姝妤掉进河里,你救谁?”

这个问题,应该是男人最难回答的问题了。我一时不知所措,如果说救秦璐,要是传到白姝妤耳朵里,势必会影响两个人的关系,可如果说救白姝妤,这不是当面打秦璐的脸么。

“我水性好,两个同时救可以吗?”

听到这个答案,她笑了笑,又问,

“如果只能救一个呢?”

我许久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敢说,气氛显得有些尴尬。

“好了,我给你开个玩笑,何必那么认真呢。”

还是她打破沉寂,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就在岸边拉我们一把就好了,我们都会游泳,用不着你救。”

看似在自圆其说,可的我心里不是滋味。我不知道这句话她真正的用意是什么,她是不是在提醒我,如果没有急时做出选择,你可能就错过了选择的机会。

“好了,我先走了,要是有什么事的话,打我电话。”

她把另一个手机放在我枕边,然后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

看着她走出了病房,我拆开手机包装,里面也是一个折叠屏手机。

我启动手机,手机的背景是一张秦璐的照片,照片中,她穿着黑色长裙,身体前躬,右手捏着兰花指,似乎正在跳一支舞蹈,姿势优雅,充满诱惑。

手机桌面上有一个一键拨号的图标,图标是她的头像,我点了下,电话立刻拨了出去,通话信息上显示的名字是“璐璐”。

电话接通,手机里传来秦璐的声音,

“手机怎么样,喜欢吗?”

“挺好的,只是这个手机太贵重了,我怕我弄坏了。”

“如果坏了,我再给你买新的,好了,不和你说了,有时间再聊。”

我又在医院养了两天,终于出院,回到了学校。

王胖子看我回来,凑过来小声问,

“兄弟,你这几天去哪了?没事吧。”

“没什么,受了点伤,只是去医院养了几天。”

我看王胖子目光飘忽不定,于是问他,

“胖哥,那个邵坤到底是干什么的。”

我已经决定去搞他,在这之前,还是要打听清楚底细。

以前,我就向他打听过邵坤的情况,我现在问这个问题,他也不意外。

“邵坤是京城的一个混子,排不上什么名号,他在京城里承包了一些地下停车场,还开了一些店铺,靠这个养了一些小弟。对了,他还有个弟弟,叫做邵彪,为人心狠手辣,你可得注意啊。”

说到这里,胖子忽然想起了什么,

“对了,自从那次以后,他有没有再找你的麻烦。”

我摇了摇头,总不能给胖子说,我已经被他打进医院住了一周吧。

“没有,只是随便问问。”

这时,白姝妤走了过来,她的头发还是一如既往打了个丸子,看上去依然仙气飘飘。

王胖子主动向她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你的伤怎么样了?”

她开始关心我的伤情,我冲着她笑了笑,

“都是些皮外伤,已经不碍事了,养几天就好了。”

“没事就好,下午放学等我一下,有事情找你。还有,你不要打听邵坤的消息,这样对你没好处。”

说完白姝妤转身离去,看着她窈窕的背影,我不禁想起在KTV的那个晚上,我……(此处少儿不宜)

下午放学,我跟着白姝妤出了校门,门口停着那辆奔驰商务车,秦璐就在车里,只是脸上没有了往日的微笑。

“璐璐姐。”

我主动打了个招呼,虽然秦璐不喜欢我这么叫她,可当着白姝妤的面,我不敢把关系拉的太近。

“上车吧。”

秦璐说话的声音很沉,像是有什么心事。

我不知道她要带我们去哪,只是觉得车厢里,气氛有些沉闷。

一路上,我们没有说一句话,商务车停到了一间茶楼前面,三个人下了车,走进一个包间里。

秦璐把房门关好,这才说道,

“两个月以前,我爷爷进了医院,医生说爷爷身体多个器官衰竭,恐怕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她从包里拿出一个发黄的笔记本,又说,

“后来,我爷爷的一个朋友给了我这个,那个爷爷是从事考古工作的,在他年轻的时候,发现了一批汉代的竹简,他在其中一部分的竹简上,发现了这个记载,当时觉得有意思,于是把竹简的内容记在了这个笔记本上。”

白姝妤接过笔记本,轻轻翻开。

里面是用黑色钢笔写的文字,由于年代久远,笔记本的纸张已经发黄,有些字迹,因为受潮变得模糊不清。

笔记本上,记录了竹简的文言文,后面还有一些注解和翻译。

这些文字,记录的是在春秋时期,有一个人叫扁鹊的人,他在一个山洞里发现了一种会发光的水,他用水清洗伤口,发现伤口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修复愈合,用它清洗身上的疤痕,疤痕也渐渐舒展开了,皮肤恢复如初。 后来他用此水救死扶伤,成了有名的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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