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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找到他了

黑与白之间的灰

我真的不想跟他呆在一个学校

因为我知道有他的地方,也不一定安全

但我知道有法律的地方,一定是安全的

他我不一定喜欢,法律,我一定喜欢

毕竟我看社会与法频道也很多年了

一个人不值得喜欢,但一个系,值得喜欢

但是看到他的时候,我还是会砰砰的心直跳

我就知道我一定放不下去

就算我们俩在一个学校的话,成绩会一直下降的

所以,还不如不在一个学校比较好

毕竟,我要跟一个霸凌我的人呆在一个学校里,我也怕生命危险

虽然我之前的一个朋友说的可能是假的,但是我知道自从二中,那个人自杀以来

我就知道了,霸凌事件肯定还在

谁又能保证他不是因为这个而自杀的呢?他有没有写遗言?肯定是因为不好意思,因为一个男生经历这件事情,怎么好意思呢?就像我的青梅竹马一样

他怎么好意思说?

自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不去上学的呢?

他连自己的父母都没有告诉

真的是绝了

开心最重要,人的一生不是为了讨好谁,也不是为了钱而活着。当你开心了就好了,无论你做得有多好,总有人挑三拣四。那是因为@{uin:3556818126,nick:羽沢君,who:1}@{uin:1173944958,nick:( ˃̶̤́ ꒳ ˂̶̤̀ ),who:1} 她们自己做不到,还在瞎说八道。他们自己做不到也不想你做到。这样的人最可恨了,什么也不做,到处造谣,就想毁了你。闲言碎语是难免的,如果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就放弃自己喜欢的事情,那才是愚蠢。适者生存,是因为总会有跟你一样的人,而不是为了某些人就去改变你自己。这才是适者生存。

今天看了,法律讲堂1月1日

被辞退的孕妇

公司诬陷我

公司辞退怀孕的女职工要承担什么责任?

第42条

公司辞退怀孕的女职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务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节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前几天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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