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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罗德-伯恩斯坦定理

数学使徒(MathematicalApostle)

A B

g[B] f[A]

h[A]

当我第一次试图证明P(ℕ)与ℝ 之间等势的时候,我发觉,如果我仅仅将ℝ定义为有理数轴(ℚ,≤ℚ)上所有戴德金分割^的集合而完全不引入数位系统的话,要找到 P(ℕ) 与ℝ之间的双射其实是很有挑战的。于是,我想到一个捷径:如果我可以找到两个函数f:P(ℕ) → ℝ以及g:ℝ → P(ℕ),而这两个函数都是单射的话,那么,应该足以说明这两个集合之间存在双射,即,它们是等势的。这个其实就是康托尔-伯恩斯坦-施罗德定理所包含的事实。但是,就如同许多集合论中的定理,它在直观上如此容易被接受,但是,当时我既不知道这个著名的定理,也不知道如何证明它。

在继续讨论之前,我声明一下这篇文章中使用的符号:

1.A≤ₑ B表示,存在一个函数f:A→B之为单射;

2.A<ₑ B表示A≤ₑ B但是¬(B≤ₑ A);

3.A~ₑ B表示,存在一个函数f:A → B之为双射,即 A 和 B 等势。

陈述及直接推论

施罗德-伯恩斯坦定理(Schröder-Bernstein

theorem )

设 A 和 B 为两个集合。如果 A≤ₑ B 且B≤ₑ A,那么,A~ₑ B。

根据该定理,许多关于集合间的等势的问题都变得简单了许多,例如,我在一开始提到的P(ℕ)~ₑ ℝ。并且,它也对基数的定义(以序数的术语)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并且,根据该定理,关系≤ₑ是宇宙𝒰上的一个序(伴随~ₑ 为这个序的等价关系),也就是说:

1.≤ₑ 在𝒰上是自反的:对于任何

x∈𝒰 ,我们有x ≤ₑ x;

2.≤ₑ 在𝒰上是传递的:对于任何

x,y,z ∈𝒰 ,如果x ≤ₑ y 且y ≤ₑ z,那么x ≤ₑ x;

3.≤ₑ 在𝒰上是反对称的:对于任何

x,y ∈𝒰,如果x ≤ₑ y 且y ≤ₑ x,那么

x~ₑ y。

≤e的反对称性正是施罗德-伯恩斯坦定理所声明的。(当然,必须注意的是,在没有选择公理°的情况下,≤ₑ 无法被展现为一个𝒰 上的全序——纵使这个结论再直观。≤ₑ 之为全序其实是策梅洛定理的一个结论--它经常是以基数的术语所叙述的。)

该定理的证明是否需要依赖选择公理?起码,就这个形式的施罗德-伯恩斯坦定理而言,其证明是不需要选择公理的参与的。最初,在1887年,康托第一次发表了该定理,但其中并未附带任何证明。此后的大约十年中,戴德金、施罗德、伯恩斯坦等人都对此进行了证明,并且,那些证明都绕开了选择公理。在下面,我介绍一种在我看来较为直观的证明。

证明

首先,我简单地介绍一下该定理的证明大纲。

设 A 和 B 为两个集合满足A≤ₑ B且B≤ₑ A。设f:A → B以及g:B → A为两个单射。

f B

h=g◦f:A→f[A]⊆ BA.

由此,从下图中,我们看到,复合函数h 将A映射到了它的一个子集h[A]中;并且,h[A] ⊆ g [B]。

A B

y [B]

h[A] f[A]

由于f和 g 都是单射,那么,他们的复合函数h也是一个单射。因此,A~ₑ h[A]。这样,我们就找到了 A 的一个集合h[A]与之等势。现在,我们有了这样一个⊆-链:

h[A]⊆ g[B]⊆ A.

既然g 是一个单射,那么g[B]~ₑ B。现在,如果我们可以证明,在这个关系下,g[B]~ₑ A可以被保证,那么,根据~ₑ 的传递性,我们就可以得到

B~ₑ g[B]~A,

从而证明该定理。

引理

设X 和 X'为两个集合满足X' ⊆ X。如果X~ₑ X' 那么,对于任何Y,如果

X' ⊆ Y ⊆ X,

那么Y~ₑ X。

证明:

既然X' ⊆ X,要么X'=X,要么

X' ⊂ X。如果X'=X的话,那么,证明其实已经结束了。因此,假设X' ⊂ X,并且设 Y 为一个集合满足 X' ⊆ Y ⊆ X。设f:X → Y为一个单射;并且,既然X~ₑ X,我们可以假设f满足

f[X]=X'。(确实,这种情况是存在的,因为,我们至少能找到一个这样的类型X,可以被一一对应地映射到它的某个真子集X'上;例如,X=ℕ而

X'={2n:n ∈ ℕ }。)

这个引理的证明只存在一个难点。我们需要考虑函数f:X → Y可能不是一个满射的情况。由此,我们需要通过f的术语,定义一个函数g,使得g:X → Y是一个双射。

X

Y

f[X]

f[Y]

f[X]

f[Y]

R₀ R₁ R₂ ...

假设f不是一个满射。这个时候,Y\f[X]并不是一个空集。由此,在上图中,我们可以看到,Y\f[X]形成了一个f[X]外的一个环状图像。如果我们将这个环再次通过f映射到X中,便会进而得到f[X]中的一个环状图像f[X\Y]。进而,如图所示,我们会得到一个序列的环:

{R₀=X\Y,}

R- {R₁=f[R₀],}

{R₂=f[R₁],}

{R₃=f[R₂],}

...

从图中,不难发现,∪R ⊂ Y,并且,Y\∪R 同样留下来了由一个个环组成的图像。由此,如果设y:X → Y为一个函数,并且定义它为

y(x)={f(x):x∈∪R

{ z :z ∉∪R

那么,g便是一个 X 到 Y 的双射。下面,我们来验证这个结论。

首先,我们需要验证一个从图上看十分直观的结论:对于任何j,k∈ℕ,如果j≠k,那么Rⱼ∩Rₖ=∅。

由于f是一个从 X 映射到其自身子集的凶数,因此,

···⊂ f³[X] ⊂ f²[X] ⊂ f¹[X] ⊂ f⁰[X].

设j,k∈ℕ满足j≠k。首先,我们假设k<j。由于Rⱼ ⊆ fʲ[X] ⊆ fᵏ[Y]以及Rₖ=fᵏ[X]\fᵏ[Y],我们得到

Rⱼ∩Rₖ ⊆ (fᵏ[X]\fᵏ[Y])∩fᵏ[Y]=∅.

j<k的情况与此类似,我就不在此赘述了。

因此,整个序列R 中的元素是互不相交的。也因此,对于任何i∈ℕ以及x∈X,如果x∈Rᵢ,那么f(x)∉ Rᵢ。(在下面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小心地辨别何时我们需要这个结论。)

现在,我们来验证y是否是一个双射。

设y∈Y。如果y ∉∪R,那么,由于y ∈ X,我们有g(y)=y。因此,假设y∈∪R。由于y ∈ Y,因此

y∈Y∩∪R ⊆ f[X]。进而,y∈f[X]。这说明,一定存在一个x∈X,使得f(x)=y;并且,这个x∈∪R,否则的话,x=y导致y ∉∪R,从而产生了悖论。因此是一个满射。

设x,x'∈X满足x≠x'。这里,我们需要考虑三种情况:

1.x∈∪R且x'∈∪R;

2.x∉∪R且x'∉∪R;

3.x∈∪R且x'∉∪R。

在情况1中,由于f是一个单射,因此

f(x)≠f(x')。在情况2中,g(x)≠x'直接由于x≠x'。因此,我们考虑情况3。这个情况下,f(x)∈∪R,否则,f(x)=x导致x∉∪R。由于x'∉∪R,我们有

f(x')=x'∉∪R。因此,f(x)≠f(x')。由此,g是一个单射。

既然g:X → Y既是一个单射又是一个满射,那么它是一个双射;从而,X~ₑ Y。◾

我们将上述结论插入到证明大纲中去,便可以直接完成该定理的证明。

施罗德-伯恩斯坦定理是否可以被推广到类型关系上?

在我最初证明施罗德-伯恩斯坦定理的时候,其实是遇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根据MK中的尺寸限制公理(the axiom of limitation of size),一个类型X之为真类型(即,不是一个集合)当且仅当存在一个函数

f:𝒰 → X之为单射。我直观地认为,这个时候,宇宙𝒰 和真类型 X之间一定存在一个双射b:𝒰 → X。但是,要证明这个观点,我们就必须将施罗德-伯恩斯坦定理是可以被推广到任意两个类型之间的,也就是:对于任何类型A和B(不论它们是不是集合),如果A≤ₑ B且B≤ₑ A,那么

A~ₑ B。

但是,如果我们将上述证明中的“集合”全部替换为“类型”,那么,这个证明将会是不合理的。就算我们避免定义序列R,而只说,对于任何i∈ℕ,Rᵢ是一个类型(不论是不是集合)满足Rᵢ=fⁱ[X\Y],这时,我们依然会遇到一个问题:我们凭什么将ℕ作为一系列不一定是集合的类型 R₀,R₁,R₂,. . . 的索引类型?要知道,索引类型的存在本身是函数定义的一个衍生。如果我们说一个类型𝐼(不管它是不是集合)是某些类型

Cα,Cᵦ,Cᵧ,. . . 的索引类型,那么,这就意味着,我们承认存在一个函数φ:𝐼 → C之为一个索引函数;这时,如果存在某个i∈𝐼使得Cᵢ 不是一个集合,那么,不论是在NBG还是MK中,C都无法是一个类型。这也是为什么,任意并和任意交无法被定义于任意多个真类型之间。

因此,起码根据上述证明,我们无法将施罗德-伯因斯坦完理推广到类型关系上,如里,

我们接受一个可以以真类为元素的更广大的“集合论”,或者,接受选择公理,并在证明过程中避免制造R 这样的类型,那么,这种推广会变得简单很多—一起码,在这两种情况下,推广是可能的。对此,我就不在这篇文章中展开叙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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