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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非花,雾非雾

致五年遗憾

—每唱一首歌,

都将你的影子揉进歌声里—

五年级班主任的一句“姝是上过大台面的”,开启了我追求艺术的心路。为了不辜负同学们赞许的目光,我便疯狂的追求起艺术来。

那时候,我肤浅的认为,当了歌星就是跟艺术画上了等号。那个时候迅猛冒出来的明星简直让我应接不暇。TFBOYS、鹿晗、张艺兴……我张口就能唱出一大串明星们的歌曲。这样也好,至少证明我是有些天赋的。

除此之外,我不知怎么就沾了班主任的光,经他引荐,得以进入音乐老师的小课堂,这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那时她正尝试自己创作歌曲参加省里的比赛,常常在放学后特别为我们几个入选的同学开小灶,《花非花,雾非雾》是那时练声曲目之一,空灵的调性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花非花,雾非雾》这首歌还蛮老的,但我却意外地喜欢。

这首歌曲总是让我联想到汪。初恋的情愫就像这首歌里唱的一样,夜半来,天明去,夜晚的分开,总是令人徒增思念,等到天明时,想到可以再见面了,那股愁怅才悠悠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兴奋的期待。待到离别的时刻又快速来临,他的音容笑貌就像早晨的云彩一样又消失无踪了。

我一边唱着歌,一边想着,可以快点长大多好,那时候就可以坦坦荡荡的跟汪一起穿街过巷,一起行走在阳光下,而不用像现在一样背负着早恋的罪名而不敢实施了。哪曾想,这种想法竟是奢念,记忆中从未与汪那样坦荡自如的走在人前。也许人生就是这样,越是渴望得到的,越是遥不可及。

等等!姝,集中精神练习,不可以乱想!我对自己有着极高的要求,内心的纠结常常令自己煎熬不已,常常走神,也常常这样将自己飘远的思绪拉扯回来。

原来,在我的心里,和人们一样,认为早恋是一种罪。

花非花,雾非雾,就是对汪深深的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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