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这是丁程鑫的视角。
真正的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这一片靠近人类领域的森林,是丁程鑫一贯喜欢活跃的地方。
虽然他自己发过誓不再去人类的村庄一步,但是已经习惯了在这附近生活的他,还是打算接着在这里接着过下去,哪怕这里会偶尔有类似于孙阳这样的人类足迹。
也就是因为这里是人类可以到达的区域,丁程鑫和应娇娇遇见的时候,才会被捕兽夹夹到。
他固执的守着这一片地方,哪怕这片地方曾经给他带来过伤害,但他也并不愿意离开。
和应娇娇分开之后,他一如既往的回到了属于自己的活动范围内,以为会继续自己一成不变的生活。
昨晚一夜的暴风雪过去,今天是难得的艳阳天。
温暖的冬日暖阳照在森林里,让人忍不住生出几分困意。
大部分动物都是夜间活动,白日里正好是休息的大好时光。
丁程鑫巡视周围的时候,没有丝毫意外的在灌木丛里看到了受了伤有些虚弱的彪形大汉孙阳。
然后……他没有丝毫犹豫的扭头就走。
呵呵。
开什么玩笑。
这一看就是个猎户,还是个很眼熟的猎户。
他不上去补一口就算不错的了。
事实上,丁程鑫原本也是这样想的,但是在他的观察下,他得知孙阳并没有表面上的那么虚弱。
他只是受了点伤,但远远不到不能反抗的地步。
……至少不会到能被他一只狐狸咬死的地步。
那么这个时候,就要小心他手里最厉害的那个武器。
枪。
深知仅靠自己一张嘴,绝对是抵不过武器的丁程鑫重新调转方向,找了一块舒适的地方,打算享受冬日的暖阳。
尾巴上的伤口还没有好,但是鲜血已经止住。表面上看已经恢复了往日的蓬松。
就在丁程鑫打了个懒洋洋的哈欠,准备把眼睛眯上的时候上的时候。
宽大纤长的耳朵,蓦然一动,却一直没有睁开眼。
直到那声音越走越近……
再次睁开眼,面前用来掩住自己睡觉起掩护作用的灌木丛外,蓦然闪过四只胖乎乎的腿。
在洁白的雪地上留下一串串梅花似的脚印。
没有一点掩盖足迹的意思。
结合刚刚的脚和零零散散听到的话语,丁程鑫的脑子里猛然闪过了一个影子……
不会吧?
倒也不用这么有缘。
此刻,丁程鑫的心中颇为复杂。
他虽然对狗这一个物种一向没有什么好感,但是对于这一只帮了自己一次的小狗。
丁程鑫倒也谈不上有多讨厌。
更多的是一种复杂的情绪在。
但是此刻,丁程鑫的心中却难免又有一些不满的情绪。
他明明告诉过应娇娇,不要去森林的边缘,也不要去找人类。
而现在却在这里看见她,他以为应娇娇不相信他。
深吸一口气,告诫自己既然如此,绝对不能像上一次一样,竟然真的头脑一热就去找她。
真的是本来就不关自己的事,想要在丛林当中活下去,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学会眼不见为净。
她想要去找人类,那就让她去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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