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里生活在生死存亡之间的野兽们固然艰难。
但是,比这更残酷的却是森林外面的世界……
丁程鑫是几岁的时候明白这个道理的呢?
小时候的他,只觉得外面的世界美好而安逸。
那些两脚兽农场里的鸡,都被养的胖胖的,而且一点都不精。
狐狸来了,连躲都不知道躲。
要不是农场里面还有家犬守候,早就被他们一锅端了。
不像森林里的野鸡。
抓不到不说,就算抓到了,身上也没几块肉,叼到的全是一嘴鸡毛。
所以小时候他总是很向往去到两脚兽的世界。
在这一个世界生存是那么的简单。
哪怕是他们不要的一些垃圾,都总是有着奇异的美味。
他的妈妈告诉他,那是两脚兽的食物。
可是除了那一些。
两脚兽们有时候还会在一些零零散散的地方,放一些带着致命香味的食物。
他的妈妈又告诉他,那是两脚兽专门给他们的食物。
但是这种食物不仅不能饱腹救命,反而是对于他们而言致命的毒药。
所以丁程鑫学会了不翻垃圾桶。
再大一点的时候,他已经可以完全独立的来到那一片农场。
他也因为成年而和他的母亲分开。
但是……
直到有一天,一次偶然。
丁程鑫才知道,原来天生的美丽也会变成杀死自己的武器。
美丽,有错吗?
那个充满了血腥味的房间,承载的是他们千千万万狐族的生命……
他们被活生生的从头顶剥皮,只为了最完整取出皮毛,而不顾及当时的狐狸,甚至还清醒的活着。
在那座房间里,属于狐族的刺耳尖声,似乎永远都不会消散。
他们失去了自己的皮毛,变得鲜血淋漓。
但是他们却还活着。
还在喘息……
如同噩梦一般的思绪回转,眼前的炊烟渐渐的变得飘摇而麻木。
丁程鑫缓慢而沉重的闭上了眼睛,金黄色的兽瞳被隐藏起来。
一身赤红的毛发在雪地里红的扎眼。
就连逐渐黑沉的暮色,也不能掩盖其风华丝毫。
他轻轻的晃了一下垂在地上的巨大狐尾。
那一向蓬松而美丽的红色尾巴,此刻因为沾染上鲜血而显得颜色暗淡。
见状,丁程鑫冷冷的扯了扯嘴角。
眼眸掀到一半,纤长的眼睫隐隐盖住兽瞳。
只有一些金色的流华隐隐现现。
他木然的看向自己不再如往日一般漂亮的尾巴,不禁在心底暗自想着……
如果不再美丽……是否就可以不遭受这些厄运?
但是这个想法刚出来,就被他自己抢先一步率先否决。
当然不会。
那些两脚兽是他见过最贪心的动物。
他们不会舍得放开自己面前出现的事物的一切价值。
动物身上总有那么一两点,是值得他们所利用的。
可是弱肉强食一向是动物世界的基本法则。
丁程鑫无法对此反抗丝毫。
因为两脚兽很强。
强到可以换豢养许多的动物,强到可以不分青红皂白,不讲任何道理的掠夺所有动物的生命。
可是他们也很弱。
他们没有野兽尖利的利齿,也没有可以撕破人肠胃的爪牙。
但是这是他们统治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