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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碎笔(3) 我们搞事五人组

福劳格游记

怎么会有这么屑的旅行者因为无聊连着水了三千字啊……

到晚饭的时候了亚梓莎她们一行人(人加史莱姆加龙加精灵加幽灵)还没有回来,我便自己用龙息热了点蘑菇煲——当然,是哈尔卡拉培育的毒蘑菇而不是亚梓莎采摘的正常蘑菇,毕竟有药剂作用的植物对僵尸起到的可是反作用。

因为我是不死族,所以我不方便到镇子上去,除了担心吓到村民,还要免得冒险者将我当成行走的经验值干掉。同样,因为亚梓莎小姐在整个高原和村庄周围设置了探测魔族的结界,不依靠传送或者召唤法术进出会遭受十万伏特的电击,所以我也不太敢独自外出,于是回到书房里,接着写写字。

好吧,这一切都得从那个性感的金发巨O精灵给我误食的蘑菇说起,全怪哈尔卡拉——不然我今天肯定跟着她们去火山玩一天后看独角兔的演出去了。

我来介绍下我踏上旅行之前,在预科班中最要好的几个朋友吧。

跟我一起玩得很好的同伴同学有拜欧、丹斯、伽刚特尔和小鬼。我们在学校里一度被称为“搞事五人组”。

拜欧是大家公认的智囊。他在头上顶着铁锅(因为他原本戴的铁桶断货了),常常在大家面前嗙嗙地敲敲锅盖,大声地发表意见。这家伙的脑袋里有许多古灵精怪的想法——我后来才知道他那种情况被叫作“中二病”——而且极其热衷于有关魔法的各种知识。虽然他是个没有任何天赋的麻瓜,但他精通魔法理论,了解几乎所有的咒语、法阵图案、药剂配方。现在他到了被称作“地球”的星球上,在一个叫“白城一中”的学校里念书,实则跟随一个叫“西欧魔法协会”的组织学习魔法理论学。

丹斯则是预科班的舞台上最耀眼的明星。他自称变成僵尸前和一个叫迈克尔杰克逊的摇滚明星合作过,所以具有很强的音乐天赋。在学校里,他就创作过很多摇滚乐曲,还有享誉整个僵尸国度的电吉他技术。毕业后,他加入了一个叫“腐烂臭臭”的僵尸偶像团队,成为其伴奏乐队的电吉他手(虽然他也会弹贝斯和木吉他)。我第一次回家乡探望时,就看到他和团队偶像之一的源樱谈起了恋爱,第三次回家乡探望时,和老同学们参加了他们的婚礼。不过,上上上次遇到拜欧的时候,他说丹斯独自来到了地球,不知道要干什么,总之没有离开,还神神秘秘的;可到了上一次见拜欧时(与上上上次差了三年),他又说丹斯已经回家乡了。下次回去,得找丹斯这个风流的家伙问清楚。

伽刚特尔是个大块头,他全身都是肌肉,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没有骂人的意思),可情商却意外地高,在预科班中是战斗时的开路先锋,学习生活中的热心暖男。哦,对,我、拜欧和丹斯的身体年龄都定格在青年时期,可伽刚特尔成为僵尸时已经是一个父亲了——他的儿子就是小鬼,伽刚特尔将他一直背在背后的篓子里,走到哪带到哪——他毕业后选择进入特攻队,小鬼也跟着去做战地记者。不过两年后我回乡探望时,才听说僵尸国度和隔壁的植物王国签订了停战协议,特攻队的成员要么退休、要么加入国防部队、要么回学校教书。而伽刚特尔则和植物王国中曾经总是和我们作对的一个叫爱伦的西瓜女巫重组了家庭,搬到了植物王国那边,买了一块农田和一片花田,过起了宁静和睦的“农耕生活”。至于小鬼,则在那边的小镇当起了报童,还和那个叫皮皮的豌豆射手加入了同一个志愿服务队。

这是我最好的四个朋友的一些基本情况。写到这里时,我听到了魔女之家外的欢声笑语。看来亚梓莎她们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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