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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那个狗血爱情

C市在其他市区的人眼里,简直是恶人区域,流浪汉几乎遍地都是,破铜烂铁满大街都是,其实是平民窟,尸骸烂体,躲债持枪,危险在这里早已经密集,可说内人不出,外人不进。

王骏杰就这么在这呆了半年之久。

便又是到了跨年时刻,C市却和往常一样,死气沉沉,无一点年味,大街上横死的人比死老鼠都要多,半夜,他在烂尾楼仰头看着X市冲上夜幕的烟花,在天际处炸开,化为点点星火,语星星相伴一秒,又直直坠落。

一次再一次的重复,他隔着破旧满是尘埃的床,感受一丝丝年味。

2011年,请让他安稳的渡过吧。

——

转眼间来到二月,他白天去D市上班,晚上又累死累活的回到C市睡觉,夜间并不能睡得太过安稳,C市夜晚的缺点便是太过“热闹”,会有人拿着砍刀与枪支在扫荡,目的莫过于两个:劫财,劫色。

好在C市没有人是gay,这让王骏杰稍微安心一点,只需要将白天赚的钱给他们个之一就可以。

今日大雨,狂风席卷着杂物把王骏杰唯一的住宿给砸烂了,王骏杰终于理解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里的一句:卷我屋上三重茅。

他被淋着落汤鸡的同时,一位带着群混混在身后,穿着金贵的男人向他伸出手,王骏杰看后面的人不再是之前夜晚索要钱财时的凶神恶煞,反而是相反,各个眼神明亮,仿佛他们才是最无辜的小白兔一般。

他是整个C市的老大,能成为老大从来不是打架牛逼,而是身份的压制,C市这副模样并非没有人管,只当是沈家小少爷的玩具城罢了。

和他混的少不了吃少不了喝。

王骏杰磨磨唧唧的伸出满是淤泥的手,和他简单的握了握,沈曲乐斜眼哼笑一声:“听说一直以来你都挺照顾我生意的?”

“啊?”王骏杰不理解他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们每天半夜都会收保护费,本子上一笔笔记着呢,你一共交了一千块,是这榜一,你小子还有点实力啊,只是,中跑到这来了?”沈曲乐拿出一包烟来,每个人都分了一根。

王骏杰没接,沈曲乐出奇的将烟别在他的耳后。

只听王骏杰说:“你们天天拿刀拿枪的,我怕我不给就....”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没待他说完,沈曲乐就自顾自的大声笑出来,身后的小弟见他笑,也开始跟着笑出来。

就王骏杰一个人傻乎乎的站在那里,看着他们一个个笑的跟熊大熊二一样,狐疑的抓抓脑袋。

“小子,你要是愿意跟着我干就把这烟给扔了,代表,不被眼前利所迷。”沈曲乐才说完,便一眨不眨的盯看着王骏杰,下一秒,那支烟就被扔到雨水积累满的水坑里,香烟轻浮在上面,并没有落入其中。

这也是王骏杰所要的。

附于表面,不陷更深。

他不会单力取两得,服从,是他现在才学会的词语。

一件雨衣披在他的身上,替他挡去落得飞快的雨水。

抬头,对上几十双眼睛,不见底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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