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本小说网 > 明星同人小说 > all帅:这系统坑人!
本书标签: 明星同人  all苏  苏愠祁 

第四章

all帅:这系统坑人!

苏新皓这节课本来就是语文

苏新皓你在这边给我改句子

系统(语彤)“请快点”

苏新皓行行行

苏新皓因为所以科学道理

苏新皓之所以是因为,我就想这样你管我~

系统(语彤)“6”

-上集回顾-

-正文开始-

系统(语彤)“话说宿主,你为什么要骂绿茶啊?”

苏新皓(⊙o⊙)啥?

苏新皓我什么时候骂它了?

系统(语彤)“呵呵,回顾一下吧”

-回顾内容-

苏新皓“请问我为什么一定要让?”

苏新皓“我也没挡着你吧,且你又是何方神圣要我们所有人给你让开一条道?”

苏新皓“你是不是在家被惯坏了,脑子缺根筋”

苏新皓“你这种人就是脑子有问题,但凡我正眼瞧你我都觉得脏了我的眼”

白若菡(绿茶)“我…”

苏新皓“我什么我?我知道我很帅”

白若菡(绿茶)“你…”

苏新皓“你什么你?我知道你脑子不太好用,会多‘照顾照顾’你的”

苏新皓“毕竟你脑子坏了嘛”

苏新皓“做什么事情都很正常”

苏新皓“你可以去医院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精神病”

苏新皓“毕竟精神病打人是不犯法的”

苏新皓“离你太近我怕被感染到,自己脑子也不太好用”

苏新皓“万一你一急,你一打人,把我打伤了你都不犯法”

苏新皓“但是前提条件是你必须是精神病”

苏新皓“如果你不是精神病,你打人是犯法的,我可以立刻报警,把你抓起来,就算你家里有多少钱去贿赂多少人让你在监狱里面少关多少年”

苏新皓“故意伤人,真的是犯法的哦”

白若菡(绿茶)“我…我才不信!”

苏新皓“故意伤害罪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包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院在具体案件的判决中,将综合考虑故意伤害案件的具体情节,包括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手段是否残忍,是否具有自首等情节进行最终判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苏新皓“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白若菡(绿茶)“那…那你又没有证据!”

苏新皓“哦?这么多人不是证人?”

白若菡(绿茶)“哼!”

-回顾结束-

苏新皓啊这这这…

苏新皓跟我的攻略有什么关系吗?

系统(语彤)“有!很大的关系!”

苏新皓什么?

系统(语彤)“你就不能装柔弱了!”

系统(语彤)“好感提升就会越来越慢”

苏新皓额…

苏新皓还会这样?

系统(语彤)“对对对”

系统(语彤)“(⊙o⊙)哇”

苏新皓咋了嘛?

系统(语彤)“他们又增加好感了”

苏新皓

系统(语彤)“左航:-30”

系统(语彤)“张峻豪:40”

系统(语彤)“张极:-35”

系统(语彤)“穆祉丞:52”

系统(语彤)“陈天润:20”

系统(语彤)“最高穆祉丞 最低张极”

苏新皓为什么增加了呀?

系统(语彤)“老师说了考试成绩呀”

苏新皓因为我考好了?

系统(语彤)“当然!全年级第一呢!”

苏新皓那还好吧

系统(语彤)“那是对于你而言,原主本来就是年级倒数”

苏新皓所以这就加好感了?

苏新皓好…

系统(语彤)“离谱?”

苏新皓嗯哼

系统(语彤)“上课吧”

苏新皓

上一章 第三章 all帅:这系统坑人!最新章节 下一章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