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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自述(1)过往经历

帝国史诗:未曾达到的巅峰

鄙人姓宋,名光霖,奉天天麟宋氏后裔,到鄙人一脉,家道中落。

我小时候也曾经做过令人称羡的富家公子,就读于天麟府长贡书院,与叶飞同窗。叶飞底子好,先生说他有天赋,文武全才。我是个废物,可能大家都这么觉得,家里觉得我不好好学,可是我已经尽了我最大的努力了,我可能真的不是读书的料。

宋家除了我也没几个人了,父亲在我十五岁那年破产了,我母亲是生我六妹时难产死的,死的很可惜很不走运。因为彼时宋家家道中落,被商会里的人算计,家里的产业都没了,我也无能,没有什么可以挽救的。

母亲难产死了,父亲也被贵族害死了,我成了个平民。

三个哥哥打工养我们,我开始发奋图强,大抵是知道了家世的悲哀,所以不敢懈怠。我认为我天赋不好,可能也不会有什么出息,但是我也希望可以尽我最大的努力来让这个家有哪怕是一点儿希望。

之前有书不肯读,假努力,骗了自己又骗了家人。现在是想读没书读,先生不肯教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家境的重要性。叶飞也和我一样的处境,我母亲死的那天我才十五岁,不久后父亲就死了。也许真的是我冷血无情,我并没有多少悲伤,只是看到先前家母家父的遗物时会不由自主地发呆。我别过脸面对着书本不愿意面对这残酷的现实。

家里的宅子没了,一家人住进了平房里。

在新家没有独立的房间给我住,我和二哥和四弟挤在一起,妹妹们和两个姐姐稍微好一点,拥有自己的一个小隔间。

因为地方小,夏天的时候又潮湿又热,房子里都是虫子和蚊子,我头发上有虱子,就拿火来烤。因为没钱去理发,头发及腰之后就拿着生锈的刀子割下来,歪歪扭扭的,不齐。剪下了头发赶紧装进盒子里面收集起来,这是父母赐予我的东西,因此不敢丢弃。

我常常去借书来看,遇到实在是不懂的学问就去询问哥哥姐姐们,他们也不懂,我便到处去找人问,总还是可以有收获的。

后来我感觉效果显著,下了学就经常去找有书的人家借书来看,遇到有用的书,深奥的书,我就拿手抄录下来,和主人家约定好还书的日子,计算着还书的日子来一字一字地抄写。到了还书的日子,快跑着捧着书本去归还,不敢有些许延误,还要附上礼物感谢主人家借书给我抄。因此人们大都愿意把我借给我,有的人还要求我在看书时先在他们的书上做上我自己的笔记再抄录,可以给我延期。正因为如此,我看了很多书,抄了很多书,每本书我都慎重保管,看了一遍又一遍,学习了许多各方面的知识,受益匪浅。哥哥姐姐做工不容易,哥哥是给州衙做苦力的,赚不了几个钱,姐姐们做女工,拿去给布坊卖,收入很少。尽管家里不容易,但是他们也一直坚持供我读书,我也因此可以在长贡书院学到毕业。这是因为家贫而辍学的叶飞十分羡慕的。

我时常也帮着家里做工,家里养着几只鸡,每天下学后我就照料他们,我主管他们的生活,在我的照料下,三只鸡被我喂到了十七只。我喂的鸡肉质好,味道好,因此胡同里的人基本上都喜欢我们家的鸡,盼望着这些鸡长大,有的等不及怕人捷足先登就提前预约,说好了这只鸡是他的,不许卖给别人,等长大了通知他来买。

这姑且也算是我为数不多的骄傲吧。

我也并非是天资聪慧的人,只是有一双喜欢抄书的手和一双喜欢看书的眼睛而成了街坊邻里口中学识渊博的人。十五岁时,鄙人侥幸中了秀才,后面就没什么机会了,这也是我的一个遗憾。

待我十八岁的时候,我想考举人,于是日夜攻读,城中那些德高望重的人和知识渊博的人基本上都是我的老师,我先前有不懂的就经常去向他们讨教。他们说我勤奋好学,天资聪慧,因此非常乐意为我答疑解惑。我知道这是伪话,因此并不相信我真的是天才,只是把自己当做是个愚笨却好学的人罢了。

到了后面,他们都辩不过我,有的甚至都六七十岁了,还在半夜来我家向我请教。他不耻下问,学生我受宠若惊,和他们相处十分融洽,互相讨教一起进步。

城中有几个举人说我才识渊博,可以考进士,我自然是不怎么相信的,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自己心里清楚。

先说说我内心的遗憾吧。抄书那段时间,我结识了一个古灵精怪的小娘子,她兴许是喜欢我这样愚笨而又好学的穷秀才,就经常缠着我拉我去她家里玩。起初我不愿意,但是她说他父亲是州衙书库的管理,可以领我到书库里随便看书,没有人约束。因此我与她玩得很好。

说是玩,其实就是学习,她在书库的阁楼里给我腾出一个小房间,又托她父亲购置了一些物品,就当是我的临时居所了。我因此可以在里面废寝忘食,忘我地读书。

我学习的时候,她就在旁边看我,双手撑着脸歪着头傻傻地笑。

我问她,你笑什么?

她说,我眼睛里有光。

其实我眼睛里没有光,光在她眼睛里。她的双眸是碧蓝色的星辰大海,是我从未见过的风景,也是我从未见过的渴望与理想。这是一双碧蓝天眸,学生,高攀不起。(蓝眼睛不是基因突变就是中外混血)

后来我和叶飞盗了白匪少尉的一把手枪,她主动要求替我藏着,藏在她家里,我担心她一家人的安危,责怪她不管不顾,她因此生气了。

我便去哄她,后来我因为读过外国书被英国人拉去做中间人,久而久之,我熟悉了英语,就给他们做翻译,他们给我一包英国的糖果,是我从未见过的圆圆的硬糖。

我全都送给她了,她调皮,不肯吃完,每次都要我含一半,剩下的一半喂给她。

我说,女孩子家家的不能这样淫荡不知廉耻,她责怪我的不懂风情。

后来,我把从街上捡的一条步枪卖了,些许银两。

我换了新衣服,剪了头发,终于有了点斯文人的样子,不再是个野孩子了。我第一件事就是去见她,她差点认不出我来,只是从那深邃的眼神中认出这是她朝思暮想的意中人。

我终究没有和她在一起。

后来我在叶飞的帮助下加入了关州王师,做了一个小军官。

紧身的军服和上宽下窄的军帽并不是我曾经见过的,我穿着军官的衣服去找她,她并不关心我地位的高贵或低贱,也不关心我在军中是否有什么地位,她只说了一句:“我曾记得你说你要考进士。”

我早已不是曾经的少年了,我捡起了三把枪,一把偷来的,一把捡来的,一把领来的。我做了军官了,我不是你的状元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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